2020-06-10 15:06:16 北海华图 //beihai.huatu.com/ 文章来源:铁山港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北海华图同步铁山港区人民政府发布:2020春季广西北海铁山港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北海考试交流群】 ,更多资讯请关注广西华图微信公众号(GXhuatu).
铁山港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10号)及《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北教通字〔2020〕7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在北海市铁山港区管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一)具有铁山港区户籍;
(二)持有铁山港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在铁山港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驻铁山港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今年上半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一)申请人网报时间:6月11日—7月20日(工作日内7:00—24:00为系统开放时间)
(二)现场确认时间:7月14日—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20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该部分人员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有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并在指定医院(北海市中医院、合浦县红十字医院或铁山港区人民医院),按照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6月11日—7月2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应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的县区(铁山港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职学校、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应选择北海市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网上审核后,请于现场确认时间段内(7月14日—7月21日)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到铁山港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地址:南康车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不同认定范围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区的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4)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驻铁山港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指定医院(北海市中医院、合浦县红十字医院或铁山港区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4.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清楚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5.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认定
1.确认点审核
(1)检查申请人所交材料是否齐全,不齐全当面告知申请人限时补交。
(2)检查申请人所交材料填写是否有漏项,如检查“体检表”申请人是否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是否有漏检,体检结论是否写上“合格”字样并盖体检单位专用章等。
(3)网上确认。
(4)请区政务服务窗口负责教师资格工作人员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从网上下载数据,制成“申请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一览表”(表格样式见附件2)并于7月22日前将《一览表》及申请人的材料报送到我局人事股608室。
2.认定机构审定
经审定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将电话、短信等告知(请确保电话通畅),或申请人登陆北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index.html )“通知公告”栏目查看认定结果和领取证书时间。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六、疫情防控要求
结合广西疫情防控形势,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场确认及证书发放时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申请人应佩戴口罩并按有关管理规定入场。
七、其他事项
为更好更便捷的沟通认定事宜,申请人可加入“铁山港区教师资格认定交流群(QQ群号:829653505)”。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79-8610373(铁山港区教育局)
余老师电话:0779-8603216(铁山港区政务服务中心)
(教育局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为8:30—12:00、15:00—17:30)
备注:现场确认点为铁山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南康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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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西-华华)